坐标:上海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诞生了,公司一旦开业就面临着企业招工的问题,但是有很多员工入职的时候说:自己不考虑在上海买房长期定居,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五险一金,可不可以换成补点钱给我;或是很多老板为了节省开支,不想给员工缴纳社保。
首先:这个时候如果老板选择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你就是给自己挖了很大的坑,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自用工满一个月起不满一年,只要在这个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告一个准,依法向劳动部门发起仲裁。
其次:这个时候等待你的结果就是:支付两倍的薪资,一倍工资的补发。在这之前你考虑下啊,这样的结果你能够承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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