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体制
一般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建开发区等多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建成旧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合流制可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但是,很多小城镇尚无排水系统,雨污水均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至就近水体,一些城镇(特别是山区和贫困地区等)由于街道过于狭窄、两侧建筑密集、施工复杂,无条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统,可考虑采用完全合流制排水体制。
排放标准
现行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其中除BOD5、COD、SS、pH外,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数等均需达到要求的标准。对于一些城镇化发展中的地区而言,建设及运营资金短缺,土地资源紧张,可考虑将其标准进行调整或放宽。
处理工艺
没有根据小城镇特点研究和采用相适应的处理工艺,而是延用和照搬大、中型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及设计参数,造成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过高。
处理流程及工艺
一级处理(物理处理)
主要去除大粒径物质也去除部分的有机物质如树叶、水中的塑料袋、沙粒,一般使用格栅间、沉砂池,沉淀池。污水进入厂区先通告截流井(让厂能处理的污水进入厂区进行处理)进入粗格栅(打捞较大的渣)到污水泵(提升污水的高度)到细格栅(打捞较小的渣滓)。
二级处理(主体工艺)
去除有机物的主体工艺,使用的工艺比较多,比如传统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生物滤池法、生物转盘法等,后面要接上二沉池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BOD/COD物质),去除氯可达90%以上,可以形象比喻成微生物吃掉了污水中的有机物。
三级处理(深度处理)
有些主体工艺去除氮磷的效果不是很好,排放水氨氮浓度大概在15ppm左右,磷浓度大概在3ppm左右。新的排放标准要求,氨氮<8ppm,磷<0.5ppm,需要再用串联的工艺,可以在处理工艺末端投加除磷剂或者氨氮去除剂,利用强氧化、化学沉淀法处理确保各类指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