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融媒体中心建设 实景虚拟演播室搭建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权利,检察院利用现代信息化建设手段,将信息化手段与案件结合,做一些新闻访谈类型的节目供宣传使用,所以就需要各检察院建设融媒体中心用来做一些案件的讲解或者录一些课程或者做一些新闻访谈类型的节目
检察系统中率先建立虚拟视频演播室并投入使用。演播室总面积50多平方米,分为虚拟演播区、导播区及设备区等三大功能区域。演播室的声学、灯光、视音频及配套系统,均严格按照广播级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并实施,系统性能达到省级台标准,处于国内广播电视领域先进水平,可以满足视频直播、新闻采访、检察访谈、新闻发布、检察官说法、检察业务培训等多种节目制作需求。
虚拟视频演播室的建成,标志着检察院在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规律,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打造检察全媒体多元化法治宣传平台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今后将继续传递法治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正能量,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了解检察官的工作日常,还会以直播访谈、新闻发布会、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邀请更多的检察官走进演播室,解读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重要司法解释,展现检察工作亮点和成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惠民产品和更优质的检察服务。
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分为三大功能区:演播室、采编室、录音室。
新媒体工作室具备了日常检察新闻宣传的指挥调度、策划创意和集中展示;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应对、导控;新媒体创作、在线直播、音视频节目演播录制、召开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短视频平台等网络新媒体的信息采集、创作发布和运行维护等功能。
演播室区域分为虚拟演播区、实景区、访谈区、控制室。演播室采用整体布景、灯光集成等富有现代感及科技感的设计,融入了检察特色元素。
同时,新媒体工作室还发挥检务公开窗口作用,提供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对外形象展示等服务,通过新媒体工作室的实地展示和信息平台的推广,进一步打造富有宣检特色的检察宣传阵地。